南京拆迁安置房是指针对拆迁项目中被征收房屋的业主或住户,在符合政策、规划等要求后所配建的住房。安置房是政府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所作出的一项民生工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南京市,拆迁安置房需要相关证件方可使用,下面就来一一介绍。
首先是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明。产权证是法律确认产权的有效证明,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明应由南京房产管理部门颁发,其质量和效力均与市场上的商品房相同。
其次是用电证。拆迁安置房的用电证是用电档案中,特别针对拆迁安置房而开具的一份证明文件,证明安置房已经交付使用、用电已经接通,并符合当地用电要求。业主在入住前需检查安置房用电是否正常,并领取用电证。
还有交房验收单。交房验收单是证明业主已经收取拆迁安置房钥匙、并对房屋进行了检查验收的一份单据,上面详细记录了该房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面积、室内设施等,是业主入住拆迁安置房的必须证明。
最后就是物业服务合同。拆迁安置房由于大多都是集体配套,需要配合物业服务,因此业主需要跟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费用。
总之,南京拆迁安置房所需证件有产权证明、用电证、交房验收单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在入住前应详细了解各项要求,并认真检查房屋基础设施是否与国家规定相符,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