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一份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书,其目的是规定离婚双方在离婚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虽然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有约束力的,但在实际执行中,可能会面临双方不履行协议的情况。因此,很多人会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以增强协议的可执行性和证明力。
公证离婚协议是指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在公证人面前签字、签名,并由公证人盖章、证明并存储在公证机构中的一种形式。公证离婚协议的最大特点是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公证离婚协议对双方的权益保护作用更好。
首先,公证离婚协议的证明力更强。公证离婚协议是在具有法律职务的公证机构进行处理,公证机构会对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证明公证离婚协议真实有效,具备法律效力。一旦发生协议履行方面的争议,公证机构可以出示公证离婚协议,作为争议的证据,以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公证离婚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离婚协议是达成的一种协议性质的文件,一旦发生争议,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是很难落实和执行的。而公证离婚协议则不同,它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一旦协议双方有一方不能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
最后,公证离婚协议是一种法律保障。公证离婚协议在签署后,公证机构会将协议保存,这就可以避免协议方面的纠纷和争议。一旦发生争议,由于公证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可以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不受侵犯,确保协议的顺利执行。
总之,公证离婚协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强制执行力和法律保障作用,因此,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协议更具有可执行力和可证明性,可以选择公证离婚协议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