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协议是指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中,通过协商达成约定,规定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协议。婚内协议是一种合法的协议形式,并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认可。在婚内协议中,当事人可以达成许多约定,包括婚姻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家庭作业分工等方面,但是婚内协议是否能约定有权离婚,却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
首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我国的婚姻法律制度中,婚姻是自愿结成的一种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旦结婚就应当遵守婚姻法的规定,不得 unilaterally 解除、终止婚姻关系。因此,婚内协议约定有权离婚的容忍条款是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的。
其次,在我国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中,法院没有公开认可婚内协议中约定有权离婚的有效性。因此,婚内协议约定有权离婚需要得到法院的认可和确认,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容易。
尽管如此,在国外的一些发达国家,婚内协议中约定有权离婚是被认可的。例如,在美国的某些州,婚内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和保护。但是,就算是这样的情况,其通常也是在离婚协议中规定的离婚条件已经满足的情况下方可生效的。
总的来说,婚内协议约定有权离婚是行不通的,因为其与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相矛盾,且需要得到法院的认可和确认,操作难度较大。当事人在婚前或婚后达成意向时,应当谨慎为之,依法合规达成合理、公正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