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不一定必须由户主签署。拆迁安置协议是指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达成的一种协议,协议中规定了拆迁方支付被拆迁方回迁房屋的价格等相关事宜。
在拆迁安置协议中,确实需要一定程度上的户主签署,但是并不单是由户主签署。签署拆迁安置协议时,必须保证所有的房屋所有人都必须参与签署。如果是由多个人签署的协议,必须保证所有人都必须同意拆迁安置的协议。如果有人拒绝签署协议,整个拆迁安置协议无效。此时,拆迁方和被拆迁方都不能够对另一方进行任何的拆迁行动。
同时,在签署拆迁安置协议之前,拆迁者和上门勘察员需要到拆迁户面对面沟通,了解双方的具体情况,考虑拆迁设计的方案,做到尽量公平公正合理,既保障拆迁户的利益,也不会给拆迁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在拆迁户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签署拆迁安置协议,保证协议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签署拆迁安置协议时,并不是必须由户主签署。所有在拆迁过程中所有房屋所有人必须参与其中,并需充分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利益,确保拆迁安置协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