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和抚养权是两个独立的权利,不能互相剥夺。探视权是指非监护人可以与未成年子女会面的权利,抚养权则是指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方面的权利,包括监护、教育和照料等。探视权是建立在抚养权的基础之上,它仅仅是让孩子能够有机会与非监护人接触,保护孩子与父母或其他亲属之间的亲情关系。所以,剥夺探视权不能剥夺抚养权。
在家庭矛盾或离异情况下,孩子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被剥夺了与某一方亲属的接触和交往机会,这时可以考虑纠正这种不合理现象,让孩子有机会和非监护人接触。除非这些非监护人的行为会对孩子的正常成长和安全造成威胁,否则不能剥夺探视权。这是因为探视权的作用是让孩子能与非监护人接触,保护孩子与父母或亲属间的亲情,帮助孩子形成更加健康的人际关系。
探视权不能剥夺抚养权,因为两个权利是不同的概念,有着不同的作用。如果非监护人违反相关规定,对孩子的安全和成长造成了威胁,那么监护人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进行探视权的限制。但是,剥夺探视权不应该成为滥用权力的手段,就算监护人对非监护人有纠纷,也不能影响孩子与其他亲属的关系,不能剥夺孩子的人身安全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