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
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将强制征收的房屋居民遣返后,在对该地区进行房屋重建时,按照法定程序与标准不低于被拆迁房屋的规模和品质,将居民移送至新建房屋安置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拆迁安置房的瑕疵或者问题,居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而言,拆迁安置房的案件属于以下情况:
1、居民认为拆迁安置房的质量与标准不符合要求,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政府解决并赔偿损失;
2、居民认为政府在强制征收时未按程序和标准操作,如没有履行补偿、安置等法定程序,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政府补偿损失并重新履行程序;
3、居民认为政府在拆迁安置房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有违法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政府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必须依法进行,并依法判决。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也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