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过离婚协议书不一定意味着一定能离婚。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一种书面形式,并不决定离婚是否能够成立。离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根据该法的规定,离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自愿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并确实不愿继续婚姻关系。
二、有正当理由:包括夫妻感情破裂、一方有重婚罪、有家庭暴力、有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
三、符合法律程序:按照法律程序诉讼或者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而签订离婚协议书只是双方离婚事宜的一种约定,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签订的协议或者一方有违法行为,离婚也无法顺利进行。
总之,离婚协议书只是离婚的一种协议形式,可以在离婚诉讼或者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作为参考,但只有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条件下,才能最终获得法律的认可,才能真正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