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多久后双倍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分别从两个角度来分析。
一、法律角度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针对强制拆迁的原房屋的赔偿补偿计算,拆迁房屋须实行“双倍补偿”政策。即在被征收人安置住房用工程竣工前,必须按照原房屋价值的两倍来计算拆迁补偿款。而这个“双倍补偿”政策,对于房屋征收方和被征收方而言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实际操作角度
尽管法律上有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有一个具体的时间来规定多久后就可以“双倍补偿”。因为不同地方、不同城市的拆迁安置方案所需时间是不同的。而且需要考虑到很多方面因素,例如拆迁房屋项目的规模大小、是否存在争议纠纷、土地处置手续是否齐全、政府批复等等因素,这些因素都将影响到拆迁安置方案实施的时间,进而规定了“双倍补偿”的时间。
因此,拆迁安置多久后双倍,具体的规定时间无法确定。但可以确定的是,法律规定的双倍补偿政策,是有法律效应的,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实施以及补偿款支付后,应该主动寻求法律维权。通过合法的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获得合理的补偿是每个被征收人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