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一种基于双方民事行为自愿达成的协议,目的是为了规定离婚双方的财产、抚养子女、探望权、后续关系等相关事宜,避免因离婚而引发的不必要的纷争和问题。离婚协议的自拟确实是可行的,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在起草离婚协议时,需要所有离婚双方都知情并同意,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要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协议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和探望权等,应该在协议中详细规定,另外应该确保双方的权益在协议中都有得到保障。
其次,离婚协议必须是以自愿原则为基础,双方都要在没有威逼或利益诱惑的情况下,自己主动签署协议。此外,在签订协议前,应该让双方充分了解协议中所含的条款及其内容。如果离婚协议涉及的房产、财产等价值较高,建议咨询律师或法律专家,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尽管离婚协议双方自拟是可行的,但是不建议双方自己撰写,最好由专业律师协调和起草,以免出现过于片面或不平等、不公正的协议,导致离婚后出现新的纠纷。如果双方已经自己起草了协议,也建议请律师进行审阅,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之,离婚协议双方自拟是可行的,但需要注意以上几点,以确保协议合法有效并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