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包括双方离婚意愿、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协议内容。如果没有原件,需要尽快联系离婚协议书的制作方或执行机构,询问是否可以重新获得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无法联系到相关机构或对方不肯提供原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解决:
首先,可以找到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相信大多数人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都会用电子文档备份离婚协议书。如果有电子文档备份,可以找到一份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备份。
其次,如果没有电子文档备份,可以向法院或公证处申请重签离婚协议书。申请重签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的相关证据,例如合法的婚姻证明、离婚协议书的副本等,同时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
最后,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重新制作离婚协议书。重新制作需要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然后请律师或公证处进行制作、公证。重新制作的离婚协议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使用。
总之,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程序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需要做好相应备份和保管措施。如果丢失了原件,需要尽快寻找复印件或重签,保证离婚手续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