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自行解决离婚相关问题,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应当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为基础进行协商和确定,符合未成年子女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因此,当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有分歧时,法院有权干预并作出裁决,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最大化。
在协议离婚中,当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并申请协议离婚的,法院在核实各项事实无误后可以批准离婚协议,并依法确认他们的子女抚养权问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中就子女抚养权存在分歧,一方想要抢夺抚养权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全面审查后作出裁决。在审查中,法院将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家庭环境、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最终裁定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因此,协议离婚中能否抢夺抚养权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法院确认的抚养权,一方无权抢夺;如果存在分歧,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否进行协议离婚,都应以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尽可能为其谋求最优的抚养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