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关系的解除,但对于涉及到子女抚养的问题,离婚并不能彻底解决。在离婚过程中,抚养权的归属是双方必须协商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介入并作出判决。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后的夫妻可能需要暂时搁置抚养权的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的搁置应尽量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并且要有法律的规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后的抚养权问题是必须解决的,不能不管或者无限期搁置。如果双方能达成共识,可以分阶段或者分段解决,比如先暂时由一方抚养,然后在一定时间后再协商,或者约定抚养费等。但是这种协议必须是建立在两人彼此信任和自愿的基础上,并且要考虑到孩子的利益。
其次,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介入后可以暂时由一方抚养,但是需要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间内,需要继续协商或者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如果双方在约定期限内达成了一致,可以根据协议调整抚养权,如果仍然无法达成,则需要继续由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双方协商还是法院做出的暂时判决,都应当把孩子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孩子是父母共同的责任,父母应该共同承担抚养义务,以确保孩子得到充分的关爱和照顾。任何的协议或判决都应当始终围绕孩子的利益展开。因此,即使是暂时的搁置,也应当考虑到孩子的长期利益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