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权利义务协议。虽然离婚协议一旦达成即具有合同效力,但其法律效力有时需要公证才能得到认可。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取决于公证,而是取决于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已经达成了协议,并且双方是否真实自愿地签署了协议。因此,即使离婚协议未经过公证,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公证可以有效地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公证是指由具有法律资格的公证员对离婚协议进行证明的一种法律行为,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尤其是在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时。
此外,公证还可以增强离婚协议的可执行性。如果一方没有履行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公证可以作为证据来维护对方的权益。否则,如果离婚协议未经公证,则在缺乏法律证明力的情况下,维护自己的权益将会更加困难。
总之,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双方应注意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尽可能选择公证服务,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如果未能进行公证,应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