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双方离婚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产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清算
(1)对于婚姻期间,由甲、乙双方工资共同购置、存款、投资、贷款所购置及拼搏的房屋、车辆、存款、股票、基金、债券、保单等所有财产,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共同享有。在离婚后应及时清算并妥善处理。
(2)因共同事业所获得的财产,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3)对于个人财产,应由个人独立所有。该部分财产应确定清单,由各自独立占有、使用。
2、婚姻期间债务清算
(1)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应在双方财产分配后共同承担,按各方收入比例分摊。
(2)个人负担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二、抚养子女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甲、乙两方各以子女的生活、教育为前提,合理分担抚养费用,共同承担子女生活中的各种支出。
三、其他
1、离婚后,甲、乙双方相互尊重,保持友好关系,不进行人身攻击、诽谤和恶意损害。
2、甲、乙双方不得在任何形式的媒介上公开对方的隐私和分手原因,不得破坏对方的名誉和形象。
3、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同时具有书面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内容无误后,各自签字,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的,由有关法院处理。
甲 方: 签名:
乙 方: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签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