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拆迁安置房是经过政府严格审查、装修质量高、价值稳定等多方面考虑而建造的,同时这些安置房也广泛适用于各种住房保障政策,如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但是,从政策层面上来看,南京的城市拆迁安置房是不允许出售的,因为这些房屋是政府用于拆迁代建的一种住房补偿形式。在政策规定的期限内,这些拆迁安置房屋的使用权是属于安置户或租住的居民,直到他们再次购买为止。
如果拆迁安置房出售,将会面临一系列严格的惩罚。首先,出售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将无法得到确认,这意味着房屋所有的权利和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其次,政府可能会启动法律程序,要求追回非法的产权,甚至会涉及刑事责任。因此,南京拆迁安置房不仅不能出售,也不能私自变更用途,包括出租、转让、闲置等,只有在政府允许下购房的人才能拥有这样的房屋所有权。
总的来说,南京拆迁安置房是不允许购买的,它是政府为满足特定需要而代建的,所以拆迁安置房必须实现专车专用,不能单独使用、出售、转移、转让等。否则,在违法交易的用户中被查出来,将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但对于符合条件的租赁申请者,可以通过公租房等租赁保障政策获得安置房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