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是离婚案件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通常情况下,离婚后的孩子抚养权一般由父母协商或提起诉讼法院进行处理。从国家法律的角度来看,孩子的抚养权应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孩子的利益为目标,父母应以孩子为本,协商并确定孩子的抚养方式,以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根据中国《婚姻法》,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双方应当结合家庭经济情况和孩子的具体情况,协商判定抚养方式和抚养费的数额。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则根据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心理需求、学习和教育等方面的需要、就业状况、经济承受力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判决。
一般情况下,父母双方都有权决定孩子的抚养方式。在判定抚养方式时,法院将优先考虑保障孩子的利益,如一方父母确实不能照顾孩子,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存在不利影响,则法院将判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同时,对于有多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法院将考虑各子女之间的年龄差异、性别等因素,妥善确定每个孩子的抚养方案。
在判定抚养费的数额时,法院将根据父母的收入及财产状况、孩子的具体需求和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离婚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责任,应按比例分担孩子的费用。如果一方父母确实无力支付抚养费,则法院会对其减轻或免除部分抚养费。
总之,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是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但在判决的过程中,应以孩子的利益为重心,确保孩子得到最好的照顾和关注,让孩子在健康和良好的家庭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