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双方在香港签订离婚协议,将其提交法院进行审核,但该协议因其不符合法定规定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需要重新编写。以下是如何编写有效的离婚协议:
首先,离婚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各方面的要点:夫妻名字、离婚协议生效的日期、分配财产、监护权、抚养权、探视权、婚姻名分(如恢复生育后,离婚后可以选择要不要还保留前夫/前妻的名字等),离婚费用负担的责任归属,以及其他法院认为必要的规定。
其次,夫妻双方要在离婚协议中说明他们的意愿和决定,以保证协议的有效性。
此外,协议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和标准也必须被纳入考虑,例如香港法律要求离婚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署或监护人代签,以确保协议的可行性和确凿性。
最后,在编写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应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保证其合法性,并且确保协议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避免因协议的无效而浪费时间和金钱,增加困难,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是非常重要的,需要经过仔细斟酌,在法律的基础上编制,以确保其行使有效性,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降低离婚给双方造成的痛苦和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