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达成的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约定,协议内容涵盖了夫妻离婚的各种事宜,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事项。那么离婚协议是否能作为判决依据呢?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但并未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司法机关进行审判后,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才能真正地结束婚姻关系。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仅仅是夫妻双方的自主协商,只有当成为离婚判决书的一部分,方能对具体法律事务产生决定性作用。
其次,离婚协议可以成为判决依据,在离婚案件审理中,离婚协议可以作为夫妻双方具体协商的参考。如果离婚协议内容合理,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双方没有强迫、欺诈等情况发生,那么,法院便可以将离婚协议的内容作为部分或全部判决内容。
总之,离婚协议作为判决依据的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在夫妻自愿、公平、合理、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果离婚协议存在不合法,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法院便不能依据协议来作出判决。因此,在办理离婚案件时,夫妻双方应当合理协商,秉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尽量达成有利于双方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