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文件,它记录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庭债务以及其他有关离婚事项的协议。那么,离婚协议书在什么地方去拿呢?
首先,离婚协议书需要由夫妻双方自行起草并签字盖章,一般建议通过律师或相关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协助。在协议书起草完成后,需要送至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公证处会对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核,并为其加盖公证章。公证完成后,夫妻双方可以前往公证处领取公证书。
此外,若双方通过法院进行离婚诉讼,法院也会要求夫妻双方提供离婚协议书。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律师或公证处可协助夫妻双方起草和公证离婚协议书。一旦法院审核无误后,审判员会在法庭上宣布离婚协议生效,并将一份公证书交给夫妻双方领取。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需要夫妻双方自行起草并公证,可在当地公证处进行办理,也可通过律师或法院进行协助。夫妻双方签字盖章后,一方可在公证处领取公证书,另一方也可以复制一份。如果通过法院审理,离婚协议书则由法院提供一份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