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为什么有财产?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解释。
首先,拆迁安置房所占用的土地和建筑物等是属于政府所有的公共资源,而政府对公共资源的管理和调配是需要支付成本的。因此,政府在进行拆迁和安置时需要耗费资金,包括土地收购费、拆迁补偿费、迁建费等,这些都是政府进行拆迁安置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其次,拆迁安置房也是一种物质财产,其价值体现在建筑物的质量、位置、面积等方面。政府对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和维护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而这些资金的来源也是来自于纳税人的税收。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拆迁安置房也是有一定的财产价值的。
此外,拆迁安置房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其分配和使用也需要依据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包括分配范围、条件和申请程序等。这些规则和程序的制定和执行也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总之,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资源,而所得到的拆迁安置房也是一种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因此,拆迁安置房为什么有财产,既是由于政府对公共资源的管理需要支付成本,也是由于拆迁安置房本身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