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抚养权是指父母虽然没有婚姻关系,但必须同时参与子女的抚养、教育、关注和照顾,在支付前提下,共同对子女承担权利和义务的情况。
然而,在中国当前的法律体系中,尚不存在共同抚养权一说。目前,中国司法实践中的抚养权分为独立抚养权和共同抚养权两种。独立抚养权是指只有一个人获得了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个人只能享有探望权,这一做法主要是考虑到抚养子女的需要和实际情况等方面。而共同抚养权,则很少在司法实践中被采纳。
对此问题的解决,我们可以从立法、司法和社会方面入手。在立法方面,应该制定相关法律规范,明确在一些情况下完全可以实行共同抚养权,以确保孩子的权利和利益得到保障。在司法方面,应该加强对共同抚养权相关案件的审批和判决,并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在社会方面,应该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教育,提高人们对于共同抚养权的认识和接受度,以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
总之,共同抚养权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能够保障父母和子女的利益,如果能够制定和实行相关的法律和政策,相信将会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