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都是被法律所禁止的,但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程度,相关罪名和处罚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挪用公款金额较大,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而且直接的后果就是要至少面临拘留和刑事审判的风险。对于挪用公款20万元的情况,会怎么协商和判决呢?
首先,挪用公款的行为严重影响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故如不进行缓刑,一位公职人员以后不太可能再从事社会管理相关工作了。但是考虑到金额的多少还有行为人的表现,如果行为人能够出示自首,完成赔偿,以及尽量减轻挪用的危害性,就可能会得到缓刑的可能。具体来说,20万元的挪用金额相对较高,但如果行为人态度诚恳,赔偿及时,态度改正真诚,可能会得到较为宽待的缓刑幅度。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法院决定对原判刑人在规定的缓刑期内不执行有期徒刑或拘役,只对其实施宽衣释放或监外执行,从而让裁判判决的人能维持为社会做贡献的能力。通常缓刑期限比较短,一般在两年或三年。因为20万元并不是太小的数额,所以即使缓刑,宽限期也会比较短,通常不会超过三年,如果再发现违纪行为,可能会导致缓刑失效,直接进入执行期。
最后,建议在面对挪用公款的情况时,切不可掏空公款,应该赶快的向上司汇报,承担法律的责任,最重要的是培养健康的金融和经济意识,不利用公款,避免挪用公款的风险,维护广大市民的利益,确保公职人员行使职权正当合规,同步加强监管从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