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拆迁单位与被拆迁单位签订的一种协议,用于规定拆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补偿标准等事项。一般情况下,拆迁协议被签订后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也存在某些情况下拆迁协议可撤销的情况,具体如下:
1. 自愿原则受侵害。如果拆迁协议是在拆迁单位强加意愿下签订的,例如通过诱骗、胁迫、恐吓等手段,被拆迁单位的自愿原则受到侵害,那么该协议是无效的。
2. 违反法律法规。如果拆迁协议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例如补偿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被拆迁单位受到经济损失,那么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3. 拆迁过程中存在严重不公。如果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单位对被拆迁单位的权益保护不到位,严重不公,导致被拆迁单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那么该协议也是可以撤销的。
总之,拆迁协议的撤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发现拆迁协议存在上述情况,被拆迁单位应该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申诉,并尽快与拆迁单位重新谈判协商,争取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