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协议离婚成立后,双方离婚手续就已经全部完成了。这时候,除非双方通过法院进行重新调解和协商,并达成新的离婚协议,否则已经签订的协议离婚是不能再次办理的。
在中国大陆地区,协议离婚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进行的,离婚协议经过双方签字后,需要通过办理离婚手续、结算共同财产、处理抚养子女等一系列程序,最终取得离婚证书。如果这一过程中没有发现问题,离婚协议就被视作有效,此时两个人就已经合法离婚。
不过如果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出现了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子女抚养情况发生变动等情况,有可能需要修改离婚协议。这时候,双方可以在律师的协助下重新进行谈判,提出新的离婚协议,如达成共识,经过审查完好后可以再次提交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另外,如果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未能充分考虑到离婚后的各项权益问题,一些不合理的条款也可能导致离婚后出现复杂的问题。此时,双方也可以通过律师的协助,对已签订的离婚协议进行重新审查和调整,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
总之,如果双方原本达成的停止协议不能满足变化的实际情况和个人需求,可以再次进行协商,制定新的离婚协议,但如果已经办理好了离婚手续,就没必要再次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