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公共犯罪,是指个人或者组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产挪为个人或组织使用或者虚假报销,把公款据为己有的行为。挪用公款不仅侵犯国家和社会的财产利益,而且破坏了公共权力机构的正常运行,损害了公共信用和法治形象。因此,挪用公款是不容忽视的犯罪行为,处理起来必须严肃认真。
在我国,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受到刑法的追究的,挪用公款罪的处罚可以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采取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罚金等处罚方式。在挪用公款罪案件的处理上,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审查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判刑,最后由监狱执行判决。
在立案调查阶段,公安机关将开展侦查取证,查缉证据,审讯嫌疑人等工作。在调查阶段,公安机关还需要查明犯罪主体、犯罪的构成及实施方法、挪用公款数额等情况,从而形成完整的案件审查材料。
在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将移送案件材料给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将对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发出起诉书向法院提起公诉。一旦检察院确定起诉,案件就正式进入审判阶段了。
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审查证据,听取辩护意见和控辩意见,最终做出判决。值得一提的是,在审判阶段,如果被告人供认犯罪,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配合挽救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后,在判决执行阶段,监狱将根据判决内容,实施相应的执行措施。执行措施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罚金等。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我国是受到刑法追究的。处理该罪案件的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彼此之间相互协调、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治安公共法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