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分户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和受拆迁户(以下简称“甲方”)共同制定,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基本信息
1、甲方姓名/单位名称:
2、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
3、联系电话:
4、家庭成员数:
5、房屋情况(平米数、地址、房屋性质):
6、事项申报情况(未申报/已申报但受理未完成/已完成):
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1、甲方因拆迁安置而需搬迁的房屋面积:
2、补偿款项(包括房屋补偿、过渡补贴、搬迁补贴等):
3、协议约定的补偿款项支付时间和方式(分期/一次性):
三、房屋移交与搬迁
1、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移交管理办公室(包括房屋内全部财产及附属设备)。
2、管理办公室应在收到甲方房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补偿款项。
3、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搬离该房屋,并需要自行承担所有搬迁费用。
四、其他约定
1、甲方将承担自行搬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被约束的,应本着诚信原则履行已有的约定。
3、协议恶意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本协议不涉及条款未提到的其他约定,如需补充或更改内容,应当双方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
五、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限为补偿款项支付后的3年,期满后自动解除。
3、双方经协商同意,可提前终止协议。提前终止应在书面形式下达,并需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甲方(签字):
管理办公室(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