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的抚养权归谁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法律规定和孩子的最大利益来进行判断。通常来说,如果父母双方都愿意并能够承担抚养责任,那么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共同决定。但如果一方不能或不愿承担抚养责任,或者存在不适宜担任抚养人的情况,那么抚养权就需要考虑由哪一方承担。
在法律上,民法典规定了抚养权应当由哪一方承担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
1. 维护孩子最大利益原则。孩子的最大利益应当是最优先考虑的因素,所有的抚养权安排都应当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2. 方便与稳定原则。孩子的抚养权不应当频繁变动,应当让孩子享有稳定的生活环境和恒定的关爱。
3. 平等原则。父母在抚育孩子方面应当平等,不应当因为男女性别等原因,而产生不合理的抚养计划。
4. 安全与保护原则。孩子应当得到安全和保护,如果父母存在虐待、忽视和滥用等不适宜抚养的行为,就应当由另外一方或其他亲属或监护机构来承担抚养责任。
因此,在考虑抚养权归谁之前,需要先评估孩子所需的抚养方式和抚养环境,考虑到孩子的最大利益和最基本权益。如果父母双方都能够合理、公正地解决抚养权问题,那么当然是最好的方案。如果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利于孩子,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裁决抚养权归谁,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