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许多夫妻选择的离婚方式之一,因为相对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可以更快速、方便、省时省力地解决夫妻双方的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但协议离婚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首先,协议离婚存在宽限期的问题。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协议离婚有一个3个月的宽限期,即协议离婚达成协议后,需要在3个月内去民政局进行办理。如果超过3个月,需要重新进行离婚协议,因此若其中一方恶意打官司,可能会故意拖延办理时间,导致协议离婚无法完成。
其次,夫妻之间可能存在协议不公的情况。如果协议不公,双方在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财产分配、抚养权等方面的利益纠纷而产生矛盾。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夫妻双方应该充分考虑到彼此的实际情况,以及协议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此外,有些夫妻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夫妻关系过于紧张,导致协议无法顺利达成。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可能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这样可以通过法庭来解决分配财产的问题。但是,诉讼离婚相对于协议离婚的时间和成本会更高一些。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虽然是一种相对简单易行的解决夫妻关系的方式,但也需要夫妻双方在签署协议之前,充分了解彼此的实际情况,并确保协议的公正合理性,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