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盖多少章并没有严格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的章数会根据需要而定,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 离婚协议书只需要在最后一面盖婚姻登记机关的公章。这种情况适用于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无争议,只需要签署简单的离婚协议的情况。
2. 离婚协议书需要在结婚登记机关、公证处、法院等多个部门盖章。这种情况适用于夫妻双方存在分财产、抚养子女等争议,需要通过公证或起诉到法院解决的情况。
3. 离婚协议书需要在多个单位、部门盖章。这种情况适用于夫妻双方存在跨地区、跨国家离婚等情况,需要将离婚协议书在多个国家、地区的机构认证、公证、翻译等。
总的来说,能够保证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可信度即可。如果夫妻双方都能达成协议并签署完毕,则以双方名字签字为主,盖章并不是必须要做的。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盖章还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在涉及到跨越多个法律辖区的情况下,更需要在多个机构、部门办理法律手续,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