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我国政府主管婚姻登记和家庭事务的部门,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民政局是否能够调取离婚协议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是由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与民政局并无直接联系,也没有法律规定要求民政局保存离婚协议。因此,一般情况下,民政局并不会主动调取双方的离婚协议。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民政局会需要使用离婚协议来处理一些事务,比如调解争议、处理财产分割等,这时民政局可能就需要调取离婚协议。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调取离婚协议需要符合法律程序,不能侵犯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需要调取离婚协议,民政局可以向离婚双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提交相关材料,或者直接要求其出庭作证。如果双方自愿提供离婚协议,那么民政局可以使用这份协议进行相关处理。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调取离婚协议主要是为了解决争议和处理财产分割等事项,而不是对离婚协议本身进行审查。如果离婚协议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比如对子女抚养权进行过度约束、涉及过多的私人财产等,那么民政局并不能通过调取离婚协议来予以解决,涉及到这些问题还需要进行法律途径的处理。
综上所述,民政局可以调取离婚协议,但需要符合法律程序,在保护离婚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处理。离婚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协议,尽量避免因为协议引起的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