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是由政府、开发商和居民共同承担的。一般情况下,政府在拆迁前会出具拆迁通知书,并通过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合法的赔偿与安置。
政府方面的承担主要包括拆迁相关行政费用以及赔偿、安置费用。其中,拆迁行政费用主要包括拆迁工程的人工和材料费用、环保、安全和清理等费用。赔偿费用则是对被拆迁户的各项利益的货币予以支付,包括房屋及其内部配置的净面积、一次性搬迁奖励、临时安置费用等等。安置费用则是非货币性的安置方式,比如提供新房或支付一定的租金。
而开发商方面的承担主要体现在拆迁开发中,开发商需要对需要拆除的旧房进行赔偿,并为被拆迁的居民提供新房或临时安置地点。这些费用一般由开发商承担。
居民方面的承担有时也需要体现,当居民在新房或临时安置地点生活时,需要自行承担日常生活费用等。
总之,拆迁安置补偿是由政府、开发商和居民共同承担的。这些费用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来说至关重要,因此政府应当制定合理的政策和制度,确保拆迁安置补偿合法、公正且透明。同时,政府应加大对开发商和居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它们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拆迁安置补偿,并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切实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