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它是经过法律程序认可的离婚协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议离婚,并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在离婚登记时,民政局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确认离婚协议无问题后予以登记,同时告知离婚手续已完成。
因此,民政局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可以视为离婚协议的正式认可和确认。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包括对财产、子女抚养、抚养费等方面进行约定。在离婚协议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否则会被视为无效。
此外,在实际应用中,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经达成一致,民政局可以基本上按照双方的意愿进行登记处理。但是,如果双方协议中涉及到的方面比较复杂,或双方没有达成一致,那么民政局则需要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总之,民政局离婚协议是离婚协议的法律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应当尽可能地达成协议,并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才能够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