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逃逸是指利用职务之便或其他手段,将手中掌握的公款和公物转化为自己的私有财物,并通过逃逸等方式规避责任和惩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应该受到法律惩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逃逸是一种犯罪行为,属于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的情形。如果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的行为,其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如果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情形,其最高刑罚为有期徒刑七年。
而除了刑事责任之外,挪用公款逃逸还可能面临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追责。民事责任指的是被挪用公款和公物的单位可以向挪用人追索相应的损失和经济赔偿;行政责任则指的是行政机关可以对挪用公款逃逸的公职人员进行纪律审查、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逃逸严重影响了社会正常运转和公共利益,且受害者往往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任何挪用公款逃逸行为都应该受到严肃的法律制裁,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