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协议拆迁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很常见,但是该方式并不能强制性地进行拆迁。村委会协议拆迁实际上是属于一种自愿性质的协议,它是在政府的监管下,由拆迁方与征地方签署的一份协议书。村委会作为协调沟通的平台,促进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协议中的内容包括房屋拆迁的补偿、搬迁、安置等具体方案。
在村委会协议拆迁中,一方面拆迁方需要遵守政府关于城市规划、用地和环保等方面的规定,另一方面征地方需要获得合法的补偿和搬迁安置方案。如果双方签订的协议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那么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也就不能强制实施拆迁。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即使双方签订了协议,但是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出现争议,例如征收方提供的房屋补偿标准过低、签约单不明确等,那么拆迁方有权不遵守签订的协议,并且可以寻求法律支持。
总之,村委会协议拆迁不具备强制执行力,拆迁方和征地方必须在政府监管下达成协议,并遵守规定的法律程序和程序。同时,在协议签订和拆迁过程中,双方应注重诚信和合法性,防止出现纠纷和违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