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原告(以下简称甲方)和被告(以下简称乙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重大矛盾,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以下离婚协议,请法院依法确认:
一、离婚
1、甲方和乙方应当自愿离婚,终止婚姻关系;
2、离婚后具体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3、离婚后财产的划分和分配;
4、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
5、离婚后名字的变更问题。
二、具体协议
1、财产的分割
(1)甲方和乙方在婚姻关系中所拥有的所有财产、负债以及所有未了结的事项,均应公平分割。
(2)乙方应负担由婚姻关系解除所产生的债务;
(3)由离婚前所共有的财产,甲方或乙方将其合理的归属于各自的财产中。
2、子女的抚养和教育
(1)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费用由甲方一方负责,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支付抚养费用;
(2)乙方应尽可能承担和参与子女生活的日常起居,教育、卫生和其他方面的问题。
3、名字变更
离婚后,甲方有权更改自己的姓名。
三、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在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处理;
2、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的约定,可由双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为双方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双方共同签署并确认无误。
如上所述,
甲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