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抚养权起诉是指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或分居后,对儿童的监护权、抚养、教育等方面存在分歧,向法院提起的案件。为了争夺抚养权,当事人需要准备以下的资料:
1. 离婚或分居协议书:该协议书需要包含双方当事人对于孩子的监护权、抚养、探望等方面的约定。这是法院排除干扰因素的重要依据。
2. 律师的委托书:当事人委托专业律师为其代理诉讼,需要提供委托书。
3. 离婚或分居证明:当事人需要提供有关离婚证明或者分居证明。
4. 学校、幼儿园、保育机构证明:证明学校、幼儿园、保育机构对孩子的看管和照顾情况,显示孩子在这些机构中的表现和心理状况。
5. 医疗机构证明:当事人也可以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说明孩子在身体健康方面的情况。
6. 监护历史和行为记录:当事人可以提供近期的监护记录和行为记录,以便法院更好地了解孩子照顾和抚养的具体情况。
7. 相关证据:当事人可以提供任何有关孩子的证据,例如对方不合适的家庭环境,对孩子不利的过错行为等。
争夺抚养权是一项涉及儿童利益的重要法律事务,当事人需要通过上述资料来充分表达他对孩子抚养的看法,并为法院提供诚信有效的指导。同时,当事人需要意识到争夺抚养权的时间、精力、金钱等方面的成本,做出正确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