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是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约定的,如果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的约定,它的法律效力将会受到影响,甚至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下面是几个约定离婚协议书的效力的步骤:
1、起草协议书必须由双方自愿、平等的态度起草,协商相互达成协议,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强制或者威胁;
2、协议书中必须具备一定法律效力的内容,例如离婚财产的分割、抚养子女的权利、财产过户等,必须在当时或者协议书的签署前取得公证或者律师的书面意见,以确保协议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3、签署离婚协议书需要满足双方心理健康、能力充沛、知情并明确,双方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完整的协议,视情况可以适当请律师或者公证机构参与,确保协议的内容完整、正确无误;
4、离婚协议书签署后必须经过民政局的审核和登记,夫妻双方到婚委会申请,并提交已经签字盖章、证明公证书等相关材料,最终由婚委会审核并在民政局登记备案,方可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的重要证明文件,如双方没有共同的法律顾问,那么建议请专业的律师协助起草,以确保协议书的效力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