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或开发商在拆迁协议中约定的用于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其所有权并不属于安置对象,而是属于政府或开发商。
在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或开发商将购置或修建拆迁安置房,再将其分配给被拆迁人居住。虽然被拆迁人可以享有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但是其房屋所有权并不归他们所有,也无法转让或抵押。
此外,对于拆迁安置房的维修、保养、管理等问题也由政府或开发商负责。被拆迁人可以提出意见或建议,但最终决策权在政府或开发商手中。
总之,拆迁安置房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其所有权归政府或开发商,而被拆迁人则仅仅享有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