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涉及到双方财产、子女抚养、赡养等问题,是离婚手续的重要一环。在一些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提前备着离婚协议书。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决定离婚,但还没有制定出具体的协议书,为了避免离婚过程中出现争议和矛盾,双方可以提前进行协商并备好协议书。这样不仅可以避免离婚期间互相拖延时间和耗费精力,还可以让双方更加明确自己的要求和权益,为离婚协议的签订奠定基础。
其次,离婚协议书在处理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时需要考虑到许多方面,如果夫妻双方提前备好协议书,可以让双方更好地理顺思路,更全面地考虑各个方面的问题。这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前备好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该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尤其是子女的抚养问题和财产的分配问题。对于涉及到的资产和债务,应该详细列出来,并确定分配方案。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该制定出具体的抚养方案,考虑到孩子的年龄、权益、需要等因素。
需要强调的是,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双方达成一致,经过公证或司法部门认可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双方在制定协议书时应该审慎考虑,尽可能达成一致,避免互相抵触和过于极端的要求。因此,提前备好离婚协议书有助于双方更好地把握离婚协商的主动权和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