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是指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农户用于建房居住的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不得买卖、抵押、转让。同时,宅基地的使用期限为永久,不会因为承包问题、流转等变化而收回。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政府有可能对宅基地采取没收措施。例如,当宅基地违规变更用途、违法占地或占用了耕地、破坏生态环境等情况出现时,政府可能会采取没收措施。
但是,在执行这一措施时,政府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并且要向相应的宅基地使用人进行法律告知和补偿,保障他们相应的合法权益。如果政府采取未经程序、未给予补偿等违法行为,则宅基地使用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宅基地作为农村户籍家庭的基本住房土地,是集体所有的财产,政府不得违法收回或没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以法律程序为基础,保障宅基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并在合法情况下对违法用地和占用耕地的行为进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