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的钱要回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主要包括离婚协议的内容、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签订时是否双方自愿、协议是否违法等因素。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情况和建议:
1.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协议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则需要按照协议中的条款来执行。如果对方没有履行协议中的内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执行。
2.协议无效:如果协议违反法律规定,例如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等,协议就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要回该协议中的钱款。
3.双方自愿签订:如果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并且双方都已经兑现了各自的承诺,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不存在要回钱款的问题;但如果协议中因为一方违约或无法履行而需要返还钱款,那么可以先通过协商尝试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再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4.没有履行协议的必要:如果离婚协议中的款项很少,而且申请诉讼可能会花费更多时间和金钱,那么可以放弃通过法院诉讼来要回款项的想法。
总之,要解决如何要回离婚协议中的钱款,需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遇到棘手的问题,最好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