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本人出席的情况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如果离婚双方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且该协议书已经过公证或者在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时已被确认有效,则在协议书需要补办的情况下,双方一般不需要亲自出席。双方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代表自己出席签署补充协议。
然而,如果离婚协议书未经公证或确认无效,或者本身存在一些争议性问题(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则补办的协议书需要双方亲自出席签署,以确保补办协议书的有效性和正当性。
无论是需要本人出席签署补办协议书还是可以委托代理人签署,双方应当在办理补办协议书之前,充分了解协议内容,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尤其是对于存在争议的问题,双方更应当加强沟通,积极协商,达成互利共赢的方案,以促进离婚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