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离婚协议生效了,但是没有领取离婚证,这种情况需要到当地的民政局申请补办离婚证。如果离婚协议还没有达成,那么需要先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局办理实际的离婚手续,包括领取离婚证。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共同财产分割协议书、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财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在补办离婚证时,需要携带以上相关的原始证件,以及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如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在公证处办理的,那么需要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期间,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支付办理费用。民政局会核对相关资料,查验完毕后会重新发放离婚证并在户口簿中记录离婚信息。
总之,如何补办离婚证需要前往当地民政局了解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整个手续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所以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费用,以确保手续能够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