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协议是指已离婚的夫妻按照法律规定和个人意愿所达成的达成的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孝顺等方面。由于离婚后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因此在其效力方面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离婚后协议必须是自愿达成的,缔约双方应当性成熟,自由意志,协议中所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协议应当明确,无歧义,各项内容应当透明化。在协议签署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隐瞒、欺诈等行为。
其次,在协议可以被承认之前,双方必须先进行公证和登记手续。这样,协议就可以起到作为参考依据的作用。经公证和登记之后,此协议将产生法律效力,被第三方视为已达成的有效协议。
最后,离婚后协议的执行需要双方自觉遵守,当一方违反协议时,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协议。在诉讼过程中,协议将作为重要证据进行审理。
总之,离婚后协议的有效性取决于缔约双方的自愿意愿,协议的明确性以及是否经过公证和登记。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如有违背,可向法院起诉并得到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