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给企业过桥是一种违法行为。法律规定政府公款应当用于公共利益,不能挪作他用,更不能用于私人利益。
公款是指政府的财政资金,包括政府预算、财政补助、税收等。而企业过桥指为了解决企业流动性问题,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用于支付货款或其他短期支出,从而避免拖欠供应商的款项。
如果政府工作人员将公款用于挪作他用,即挪用公款用于给企业过桥,就会导致损害国家财产利益,侵犯公共利益,严重侵犯了法律规定,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政府干部过度关注企业发展,以至于忽视了保障公共利益的职责,易导致一些企业沉迷于获取政府资金,忽略实际经营业绩的提升,如此反而会对社会和自身造成不良影响。
总之,挪用公款给企业过桥是一种涉嫌违法的行为,需要严肃查处和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共利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