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子女的抚养、监护、教育和其他与生活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由父母共同行使。但是,在父母离婚后,双方会产生争议,需要确定抚养权的归属。这时,民政部门就成为了一种调解和协助双方解决抚养权问题的渠道。
首先,民政部门是负责家庭服务与社会工作的机构,在离婚抚养权纠纷中有调解和协助的职责。当离婚后,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商一致时,他们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求助。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将进一步了解双方的情况,听取争议双方的意见和需要,促成分歧达成共识,达成谅解,以此帮助儿童得到更好的抚养与治疗。
其次,民政部门在协调抚养权纠纷时具有较强的法律地位。在离婚情况下,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权达成协议,则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但法庭需要有证据证明孩子的最佳利益是由哪个父母独自抚养,这时民政部门的调查和评估就使相当重要的。因为民政部门的评估,最大程度上能够保障孩子的权益,从而更好地保护孩子的利益。
最后,民政部门能查出抚养权是依靠民政行政管理系统。民政部门可以查询政府和司法文件和资料,调查和评估各种案件相关联的信息,此外,民政部门拥有很多家庭工作人员都会从事调解、咨询等。
总的来说,民政部门在协调离婚抚养权纠纷时具有较强的法律地位和调解优势。同时,依靠民政行政管理系统,能够很好地查出抚养权,从而保护儿童的权益,使他们能够得到更好的抚养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