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条例》,昆明市实行“拆迁安置”制度,即对因个人行为、政府行为、市场行为等原因被强制拆迁的居民,应当得到政府的安置。在安置过程中,拆迁安置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昆明市规定的拆迁安置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区别处理。
对于在城市改造中被拆迁的居民,根据原居住房屋的登记面积,按照拆迁补偿标准给予拆迁安置费。一般来说,安置费的基准面积以拆迁补偿标准里的基准面积计算,居住用房每平方米拆迁补偿标准一定比例提高,商业、公建用房每平方米的安置费用可依据其性质或市场价评估后确定。
对于经复核符合住房困难家庭等条件的居民,由拆迁地区政府统筹有关部门协助另行提供房屋,给予一定的搬家补贴、租房补贴等,租金补贴的缴交期限至少为5年,5年后住房困难居民如有能力可用租赁费直接替代。
总的来说,昆明市的拆迁安置费与拆迁补偿标准息息相关,因此,市民在进行置产交易前,应多查阅昆明市规定,避免出现收益不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