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拆迁单位与被拆迁户或业主之间的书面协议,用于明确拆迁的范围、方式、时间、费用等具体事项,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此过程中,是否需要与大队签订,取决于不同的情况。
大队是一个社区或村庄的基本单位,通常由多个自然村或城市街道组成。在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户或业主居住或经营的房屋不属于大队集体所有,而是以个人或家族名义所有,那么拆迁协议需要直接与被拆迁户或业主签订,而不需要与大队签订。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大队可能对被拆迁的房屋存在管理,例如该房屋有对大队土地、财产或共用设施的使用权,那么拆迁协议需要与大队签订。此外,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原本是在大队土地上使用,但是被个人或家族私自占用使用,那么拆迁协议也需要与大队签订。
总而言之,拆迁协议是否需要与大队签订,取决于被拆迁的房屋是否属于大队集体所有,以及大队是否跟该房屋存在管理关系。在任何情况下,拆迁双方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