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离婚在法律上是可以约定抚养权的。抚养权是指对婚姻中的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方面进行关心和照顾的一种权利。在离婚协议中,对抚养权的约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定孩子生活的主要地点
离婚协议中需要明确孩子生活的主要地点,由谁负责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饮食、穿着等方面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该约定可以决定孩子日后的成长环境和生活方式。
二、约定监护权归属
监护权是指父母对孩子人身、财产和行动自由的照顾、保护和监督的权利。离婚协议中应当约定监护权归属于哪一方,以确保孩子的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
三、约定抚养费的支付问题
抚养费是指由离婚的一方支付给抚养孩子的另一方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离婚协议应当明确支付方、数额、方式、用途等具体问题,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合理的抚养。
总之,孕妇离婚时可以约定抚养权,但这种约定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而不仅仅是双方父母的利益。因此,在离婚协议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约定,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