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是指在执行法律或者履行合同等方面存在失信行为的人。在离婚协议书的办理过程中,失信人是否有资格办理离婚协议书,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任何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夫妻都有权利自愿离婚。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即使是失信人,也可以办理离婚协议书。
然而,虽然法律允许失信人办理离婚协议书,但是实际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因为,在办理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要求夫妻双方原则上是平等的。如果失信人在婚姻中存在违约行为,可能会对另一方造成一定的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能会提出一些额外的要求来弥补这些损失。这时候,如果失信人不愿意履行这些要求,可能会导致协议书的谈判破裂。
另外,如果失信人欠债等问题还未解决,可能会对离婚协议书的签署产生影响。因为,一旦离婚后,失信人仍然存在欠债等问题,可能会导致夫妻财产的再次损失。因此,在协议书的签署前,两个人需要就这些问题进行慎重的讨论,尽可能地达成一致。
综上所述,失信人可以办理离婚协议书,但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权衡。如果有这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需要双方协商解决,确保达成离婚协议书的平等和公正。